[公告]113學年度「創意商品設計菁英班」升讀二技 甄審入學總成績單

※考生請於112年3月7日(星期四)14:00後,備妥身分證件(駕照、或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至系辦公室領取總成績通知單。



成績複查
(一) 複查期限:考生應於112年3月11日(星期一)16:00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二) 複查方式:申請時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及查覆表」親送至本系,逾時或以其他方式申請複查概不受理。
(三) 考生僅能針對成績是否漏列或計算錯誤提出複查申請,不得要求重新評分或要求補送相關資料。複查結果將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
(四) 總成績複查申請以1次為限,複查結果造成考生分數增減或錄取結果異動,考生不得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