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 二技升讀放榜公告

~~請考生至系辦公室領取錄取通知單~~

一、 錄取生網路報到
(一)報到方式:網路報到系統登錄資料並將報到相關資料於規定期限內繳寄至本校日間部註冊組,逾期以放棄錄取資格論。諮詢專線:(04)2219-5130 (夜間及例假日無法收件)。
(網路報到系統:日間部-新生報到管理系統)
(二)報到期限:111年3月25日(星期五)16:00止。
(三)報到資料寄送:以下資料請務必於報到截止期限前繳寄至本校日間部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以放棄錄取資格論。(郵寄地址:404336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1.緩繳學歷(力)證明申請書: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力)證件,應先繳交緩繳學歷(力)證明申請書(可於報到管理系統進行列印)。
 (1)最遲補交學歷(力)證件正本期限111年7月1日(星期五),如因暑修等特殊原因未能繳交學歷(力)證件正本,請至本校日間部註冊組辦理展延事宜。
(2)如未於本校緩繳學歷(力)證明申請書規定期限內補交學歷(力)證件正本,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3)學歷(力)證件正本係指各該證件之原件,不得以影本取代。
2.新生資料表:請於報到期限內至本校「日間部-新生報到管理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資料不全者請補齊,錯誤者請更正)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與二吋彩色證件照片(製作學生證用)後列印,再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報到資料郵寄專用信封封面:完成個人基本資料及附件(身分證與照片)上傳後,請務必列印「報到資料郵寄專用信封封面」黏貼於B4信封正面(請於清單勾選繳寄資料);按清單所列表件,依序裝入信封,再繳寄至本校日間部註冊組。
二、 經錄取之考生於報到後,仍應如期辦理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 經查核後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繳驗之證件及書審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在錄取後註冊入學前發覺者,取消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發覺者,即撤銷學籍,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發覺者,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且移送司法單位審理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 錄取生報到後,欲放棄報到、錄取(入學)資格者,應填寫【附表七】「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111年3月31日(星期四)前將該聲明書親送或掛號寄達(或遞送)至本校創意商品設計系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五、 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繳費、註冊入學等事宜,另行公告於教務處網頁(http://aca.nutc.edu.tw/index.php),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 考生錄取報到後,未於本校111學年度行事曆所訂開始上課日前取得就讀專科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之資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不得辦理註冊入學,亦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